韋納的歸因理論簡介
歸因理論是關於判斷和解釋他人或自己的行為結果的原因的一種動機理論。在學校情境中,學生常提出諸如此類的歸因問題,如:“我為什麼成功(或失敗) ”“為什麼我生物測試總是考不過人家”等等。美國心理學家伯納德·韋納(B.Weiner,1974)認為,人們對行為成敗原因的分析可歸納為以下六個原因:
- 能力,根據自己評估個人對該項工作是否勝任;
- 努力,個人反省檢討在工作過程中曾否儘力而為;
- 工作難度,憑個人經驗判定該項工作的困難程度;
- 運氣,個人自認為此次各種成敗是否與運氣有關;
- 身心狀況,工作過程中個人當時身體及心情狀況是否影響工作成效;
- 其他,個人自覺此次成敗因素中,除上述五項外,尚有何其他事關人與事的影響因素(如別人幫助或評分不公等)。
以上六項因素作為一般人對成敗歸因的解釋或類別,韋納按各因素的性質,分別納入以下三個向度之內: